各党总支:
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根据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学院党委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推荐和确定2021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在所在党总支的指导下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及时登记在册,并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有自觉的奉献精神;
2.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积极主动按期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4.积极参加学院各项集体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5.积极参与学院各类学生组织(团体),成绩突出者优先;
6.乐于助人,勤俭节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学习认真,近一学期必修课初试考试成绩合格,大二及以上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50%之前。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
1.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书进行过审查,并在其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
2.组织培养教育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即支部开会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与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间隔在6个月以上;
3.本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总数不超过各学院2019级和2020级学生总数的12%。主要确定2019级和2020级学生,2018级学生视情况个别确定。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不受限制。
三、确定方式与工作程序
1.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经所在党总支向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在大学生团员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采取投票、公示方式产生,团组织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2.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各党支部将《团支部推优表决票》(附件1)、《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和《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3)等材料整理保存;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表(附件4)纸质版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后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3.经党委组织部备案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专用材料袋。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按规定程序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并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表(附件4)2021年11月10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行政楼512),电子版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bjzzrs@nuist.edu.cn。联系人:郝曼,联系电话:0510-80560032。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院(系)××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样式).doc
附件2: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doc
附件3:团组织推优审核表.doc
附件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xls